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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報告─之二

上週末開始就為了今天的小報告念了很多的書,不知道是哪來的膽,我竟然自願要當第一週報告的學生。反正就是硬著頭皮做下去,因為我一點都不想之後跟其他的assignment擠在一起。 Anyway,這週主題是全球市場,原本我想就1930和今年的金融風暴做比較,但這實在是太超出我能力範圍了,我想還是留給財金系的朋友去忙這個領域就好﹝這邊什麼都不多,倒是念Finance的同學一大掛﹞。後來我決定就做些教科書的摘要,範圍放在資本主義和全球市場的關係,並用商品化和消費主義做銜接,最後再提到一些分配不均及各個獨立體因應全球化做出不同程度的反應。 說穿了一切都是基於理論,而且是最基本的那種我很怕只有大學程度的報告。 原本很擔心這樣的理論架構無法帶給同學什麼實質的幫助,還好下課後有同學跟我說她覺得我報告的內容很清楚,這遠比教授一貫性對學生的稱讚來得真實。 我真的覺得目前我碰到的英國老師(也許不完全是英國人),是真的都很幫忙學生的。不是說那種幫你規劃好你的進度表,畢竟碩士生本來就是要自己打理所有的一切;我珍惜的是那種在課堂中隨時受到肯定及鼓勵的正面力量,這是在台灣可能只有少數幾位名師才能帶動出來的。 我在想我們這樣肯定會被教授寵壞的。習慣生活在「很好,你做得很棒」的小溫室裡下的副作用,就是在進入職場後被前輩刮得遍體鱗傷時,分不清楚到底哪樣才是外界對自己的評價。 但是我又想任性地相信,這是教授幫助大家建立自信的方法。就連學校的西文老師在第一堂課都說,你只要建立起自信來學西班牙文,一切都不會是問題。於是我回想起當時學日文學得很挫折的那段日子,就因為不知道自信被我丟到哪去了,我花了很多時間在質疑自己的迴圈中。 所以我喜歡現在這種跟以往唸書完全不同的感覺,有一種inner power把你向外推,推出去探索的感覺。就像迫切渴望了解一個我們有好感的人。我想這應該就是自信的源頭吧。

我寫什麼給什麼人看

沒有刻意去想是從什麼開始,開始認真地一字一句記錄自己的感覺。印象中學生時代的作文風格一直都不是老師喜歡的樣貌,小學還被老師寫多看點課外讀物的評語(還記得那種難為情的感受,老師眼鏡底下露出妳這模範生本該就要做到標準之上的表情) 。但是我還是照我自己想寫的寫,幸好碰到國中班導可以懂我沒有充分論述但好像帶有感情的內容,可惜這種情況應用不上大學聯考,我非常記得國文作文依舊低分的慘劇(就連英文作文也破天荒地只有平常分數的一半,整個很無言與無奈)。 也不記得從什麼開始,開始有朋友會訝異地說,欸,妳怎麼文筆還不錯啊。我第一次聽到還覺得他不是好人就是腦殘。但陸陸續續也有陌生人路過跟我講類似的話,我只好依舊半信半疑的說哪有哪有,心想這世界的好人也太多。當然最可愛也最死忠的讀者就是我媽了,我真的很不好意思在這裡說她開始幻想女兒有出書的一天,她也開始在給我的信裡署名「葛小蕾的媽」,或是在看完我某篇文章後,在電話裡小心地確認我以後是不是想搞電影(你沒看錯,她真的用這三個字)。 姬蓮安在課堂上瞇起眼睛瞄著我們這群世代說,年輕人,我知道你們部落格有分成給朋友看的和給爸媽看的這兩種。於是我想著每個人都可以當起自己的編輯這件事,如果你不認識我,你根本不知道寫這篇文章的我是抱著什麼態度,是漫不經心或是字字琢磨。我們都被安置在可以練習如何偽裝的網路環境裡,你可以在朋友面前擺出你最屌的態度、但又在爸媽面前裝個乖孩子。於是我們在這裡開始迷失。 但是我想大部份成熟的人,都還是希望自己能真實地過著生活。網路很複雜,但我們可以選擇將之簡單化。或是學習將自己簡單化。就像現在明明是星期五晚上的party time,當學校的台灣同學會出去進行第一次聚餐時,為什麼還有人敲打著鍵盤然後想著自己是不是孤僻得太不正常。雖然你看了八成只會說,我只是想太多,事情明明就很簡單。 真的,我想很多。而通常想很多之後就會變成,我想回家。這是我一直覺得說出來很丟臉的一句話,好像是只想回家找媽媽的膽小鬼。而我也終於知道為什麼我愛賴在房間裡,只因為這裡是英國,這裡是我現在的家。 背後的那張雙人床於是諷刺的無限制放大,讓我躺在上面更像隻冷縮在牆角的寂寞動物。當我在意的人都離我很遙遠時,我依舊只能忍住不哭,然後漸漸感受到距離的無情直又到我看到明天的晨曦。

研究生報告

才正式上課第一個星期,書桌上就已經疊一堆從圖書館搶回來的原文書。每週每堂課大概有三五本的key reading書單要念。 前幾篇其實有稍微提到我這學期的四門必修課,分別是研究方法與管理、跨國關係與傳播、全球化與新媒體理論和一個疆域與認同的專題。傳播研究所裡又細分出五個主修(或是說系?!),像大眾傳播學生最多,都是大堂課;我們系就是小班制,除了研究方法和別系一起上之外,其實每堂課都像在做專題一樣。平均每系一個禮拜上課時數為五至七小時,堪稱是全校課程最少的學院。(在社科學生繳交一樣學費的情況下,這好像不是什麼值得一提的事‧‧﹞ 系主任姬蓮安是記者出身,目前擁有一間自己的顧問公司。聽說是個權威型人物,但同時又是下巴和脖子密不可分的那種名嘴型。十餘年前她開始從事乏人問津的全球化理論,這個禮拜已經無數次賊笑這個世界不得不關心起全球金融危機的議題。她直言希望今年碩士班的我們其中有人可以寫關於這個議題的碩士論文,而在三分之二以上是念新聞/媒體出身的同學裡(其中一個的型簡直就是小陳文茜),好像只有我和另一個同學在大學是念經濟相關的。 不過認識我的都知道,我就是跟FINANCE掰掰後才會在這裡的。 所以儘管姬蓮安在講台上滔滔不絕,儘管這幫助將來打算在金融圈就業的人推論思考(還會有嗎?!),我還是決定放棄自己那好像有那麼一點財經的背景,選擇真的有興趣研究的日本-台灣的後殖民/文化。 當然主題還要更明確、論點要再更強烈。是要只講電影?還是廣義的流行文化消費?是要延續前人研究的主題?還是我自己可以有什麼突破? 這些都關係到我的選修,而且是這禮拜就要決定。 一直都很想選修廣告與文化消費,畢竟這是我填志願時想念卻念不到的(當然還有當初唸完傳播後,想進廣告公司的打算。雖然理論的廣告在那邊是空談,以及念完之後就會認清旁人所說不要進廣告公司爆肝的事實。於是我是否也中了現實主義的毒,只因為我不得不認清﹞;但是教授今天也推薦我念電影,因為牽扯到的文化層面更深。我甚至還跟教授討論選擇電影、然後去旁聽大堂課的廣告與文化消費的可能性。 看著堆疊整齊的書,我有種踏實感。但是看著書裡更是整齊的文字,我只會希望這一切可以不會太難熬。

倫敦,朋友,我

穿梭在倫敦地鐵的人群大概就分兩種:熟悉自已該在哪一節車廂上下車以節省走路時間的當地人、和端倪著地鐵圖然後講著自己語言的觀光客。如同其他兩大都會紐約和東京 ,也正在上演著大同小異的故事。只是 當星期一早晨東京上班族拿著日經新聞擠上山手線時,倫敦的大學生可能還在piccadilly line裡回味著最後的週末小時數。 上個週末在倫敦搭著地鐵,我既不是當地人、也沒有任何觀光的行程。倫敦似乎已變成我跨出小鎮和老朋友偶一為之聚聚的meet point;也只有到倫敦才能在China town吃到真正道地的烤鴨和粉絲煲、在壽司店一手拿起新鮮的鮭魚創作料理、在倫敦政經學院圖書館裡感染菁英群聚的氣息、還有在如同東京表參道巷弄的柯芬 園裡品嚐五度的冷空氣中那越吃越濃的霜淇淋。 就像泰晤士河左右兩岸分別敲響新年的Big Ben和表彰橫跨世紀的London Eye,新舊交替的倫敦總是讓人在橫越街頭時分心於新鮮事裡、或是讓人專注於獨一無二的偏好裡頭。倫敦也玩著時空轉換的把戲,當我在朋友A面前說起越來越 有自信的英文時,我窺見了11年前的暑假在雪梨那個不敢說英文的小小蕾。當朋友B送我去地鐵坐車互相用日文道別時,場景又抽回到一年多前在東京趕不上末班 車瘋狂大笑的我們。 時間不停歇地往前、人們在五大洲之間飛來飛去、小女生曾經不敢也不願意出國留學。地鐵繼續搖晃前進,在昏暗的圓柱狀通道中,我知道身旁的陌生人也有他自己的故事,而也因為這些你我他的故事,我們才有這麼精采的一輩子。

搖滾談情哲學

曾經,像初戀般輕觸到的,那個人。 他身形削瘦、留著俐落又帶點頹廢的短髮。身高約一米七四或五,如果稍加打扮披上歐洲版型的直挺風衣,立刻會帶出幾分Mario Testino替Burberry Prorsum拍出的那股男男女女要gay不gay,浮躁的英倫風。 我想是因為他的眼神,迷濛的很神秘。 十七歲悶熱的夏天,升上高三的新班級來了位轉組生,面無表情的他逕自走到教室左後方角落找了空位坐下。大家直視著他,包括我,而他也以一點五秒的速度環顧了全班。於是我們靠著眼神的交換有了第一次的接觸。幾天後,上課傳來了一張撕得歪曲的紙條,上面寫著「我是新同學,妳好。妳的眼睛很漂亮。」 跟著紙條一起歪曲的幾個字。 不過我們還是沒有交集,直到換座位時,不約而同順利搶到最後一排的位置。他用微笑跟我打了招呼後,從書包抽出鼓棒開始在抽屜邊緣敲打起來。上課時則以手指頭取代鼓棒,還寫了張紙條說如果打擾到我,他很抱歉。 他真的很怪耶,同學都這樣說。 我倒是覺得無所謂,反正我上我的課,他打他的鼓。就那時吹單簧管的我而言,我對他的熱音社是沒什麼太大興趣。但是上國文課無聊時,我又愛看著他傳來的紙條,可能是歌詞,可能是隨手一畫。講感情的,講生命的,我似懂非懂,我想或許他也不懂。 不知道他是先喜歡英文還是先喜歡聽英/美式搖滾,總之英文是他唯一會聽的一堂課,英文也是他寫詞用的唯一語言。他在鞋子上塗鴉,他身上有菸味,他後來打電話跟我聊天,但我已經不記得我們聊了些什麼。 就這樣到了畢業,他畫了一對戀人的畫給我,配上背面寫的幾行英文詩。之後,我回到乖學生身分忙著準備聯考,於是我們斷了聯繫。 聽說他後來真的念了哲學,而我則在三年後才嘗試接觸搖滾樂。於是在我們位於走廊底的教室裡,他用鼓棒在木頭桌子敲出的細膩卻清楚強烈的節奏,我想我開始想念起來。 後記:從高中同學那輾轉得知他現在身分為某地下樂團鼓手。Google名字後發現他們的團近期才剛結束一場表演,好像有一些重現龐克及哥德場景的佳評。如今已不能像當初他坐在我旁邊那樣鮮明地勾勒出他的輪廓,但十七歲時的他黑框眼鏡下迷濛的哲學性格,我很記得那是最吻合他體內搖滾靈魂的元素之一,於是週遭跟著迷幻了起來。如果真有機會可以穿回標榜自由風氣的淺綠制服,我想只有他能再現當初的輕狂歲月。